第(2/3)页 所以,兰德斯对于杨宁,充满着嫉妒,以及怨念,之前众人之所以这般鼓噪,这其中就有他的功劳,更是偷偷授意评委中某位叔伯辈,让他与杨宁对阵,抢走杨宁的初赛资格。 “不用你管。”杨宁看也不看兰德斯,就要擦肩而过。 “别急着走嘛。”兰德斯冷笑连连。 “你还想干什么?”杨宁微微皱眉。 “我对你没什么兴趣,只要你把初赛资格给我就行,到那时你想去哪,我都不会拦你。”兰德斯戏谑的看着杨宁,仿佛在看一个待宰羔羊。 “我若是不给呢?”杨宁似笑非笑的。 “不给,我就对你提出芬达姆条款。”兰德斯一副吃定杨宁的样子。 芬达姆条款? 这是什么东东? 一开始杨宁还有些纳闷,可很快,就从旁人的惊呼中,大致了解了这个条款的效用。 所谓的芬达姆条款,是二十多年前一场充满争议的比斗后诞生的,简单来说,就是有选手质疑赛果的公正性后,可以提出与获胜者角斗,生死不论。 这是一场压上性命的比斗,任何选手,都必须无条件接受,除非愿意放弃资格。 当然,也并不是没有局限性,获胜的选手,只限于强制性接受一次挑战,如果再有第二位挑战者,可以自己做出选择。 话说这个限制是必须的,不然的话,一直有人不停的提出比斗,不累死,也得活活烦死。 “有意思,你最后问你一次,你确定要这么做?”杨宁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。 “这么说你答应了?”兰德斯先是意外,紧接着就是狂喜,在他看来,这次赢定了! “连着两场都没见血,好不容易有人跑来找死,我当然同意了。” 杨宁别过头去,望向场中那个评委:“是不是我答应他的决斗,就可以宰了他?” 甭说那评委,在场所有人都用古怪的眼神望向杨宁,这家伙什么人呀?不对,是什么思维逻辑?他不是应该想方设法拒绝这场比斗,然后龟缩起来,等着去初赛丢人现眼吗? 可眼下,怎么看上去,这货竟有着蠢蠢欲动的征兆,甚至,还透着些许让人毛骨悚然的血腥味? “是!”都不等那评委开口,兰德斯就狞笑道:“想杀我?正巧,我也想把你给宰了,你这个该死的蠢货!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