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这个年代的中国人脑袋后面普遍都留的有辫子,身材瘦弱,和后世没法相比,再加上印第安人本身也算是黄种人,法警先生在夜晚将张恒认错倒也不是什么太让人意外的事情。 不过当他下马,走的再近一点,很容易就能分辨出二者的不同来。 这也让法警松了口气,考虑到殖民者和印第安人之间的种种不快,他并不希望在这片荒无人烟的戈壁上撞到一个印第安人的枪口上。 为了让对方彻底放下心来,法警随后将腰间的另一只枪套也解下,挂在马背上。 既然对方展现出了礼貌,那张恒也投桃报李收回了手中的左轮手枪。 “好吧,我没想到还能在这片荒凉的遇到一个中国人。”法警伸出一只手,“我叫莫顿。” 张恒和法警握手,“张恒,凡事皆有可能,执法官先生。” “你要去哪里,张恒先生?”法警随后随口问道。 “林肯县。”张恒没有隐瞒自己的目的地。 “好地方,我一个月前才刚去过那里,那地方虽然没有合适的土地种植烟草什么的,但是有不少牧场可以放牧,镇上的酒吧的黑啤酒味道也不错,你不会想错过的。”莫顿说完望了眼锅里的玉米糊。 “请便。”张恒道,反正他已经决定绕点路,中途去别的镇子上补给一下,也不在乎这半碗玉米粥了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