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8章-《深深喜欢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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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鸿飞也很意外,有些惊讶地抬头看了林芳芳一眼,“二十年追诉期?”
林芳芳点点头:“对,二十年追诉期。”
《刑法》规定,任何对于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都是有期限的,被称为追诉时效,从五年开始起步,根据定刑轻重往上累计叠加,最高可长达二十年,一旦过了追诉时效,案件就会撤销,不再追究作案人的法律责任。
——这是近年来在网上流传的一则较为广泛的说法解读,前半段的确在《刑法》里有提到过,但后半段就纯属误解了: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有二十年这么一档,通常用在无期和死刑上面,但只要报请最高检核准,追诉期就可以被无限延长,不存在什么二十年一过就可以逍遥法外的说法。
徐蔓在心里想着。
并且——
张鸿飞:“法律上的确是有二十年追诉期这么个说法,但那是针对举报犯罪行为而言的,一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而犯罪嫌疑人存在逃避侦查或审判行为的,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了。这一点你知道吗?”
林芳芳:“……什么?”
张鸿飞:“说得通俗易懂一点,就是如果这案子已经报案立案,或者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网上被通缉了,那么无论这个人被抓捕时距离案发时间过了多久,都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。你逃二十年,三十年,还是四十年都是一样的,被逮捕归案后依然要接受法律的审判,不存在我们看已经二十年过去,你就可以被无罪释放了这种情况。”
林芳芳看上去有些懵,怔怔说道:“我……我不知道,小说里没有提过这个。但是这个法律现在对我也没有什么用了,你们太厉害了,才几天就抓到了我。本来我也没抱什么能逃跑二十年的期望,但心想跑个一年半载的还是有可能的,不管怎么样,我都可以自由一段日子,比起当小姐、当小三的那几年,这已经值了。但是……才十天呢,太短了,真的太短了……”
张鸿飞:“逃跑的时候,你心里都在想些什么?”
林芳芳:“没想什么,就以后去哪里,手头的钱怎么花吧。我干了五六年,攒了也有二三十万,再加上从邓智康那里拿的六万块钱,老板——程姚那里零零碎碎的一点,总共有三十几万块,挺大的一笔数目了。我就想,我先回老家,把这钱给我妈一部分,然后去别的地方生活。因为警察肯定会追查到我的身上,到老家去找我,我不能在家里待着。没想到我才刚下火车站,就被你们忽然冲出来的几个人给抓住了……”
最后一句话让徐蔓心中一动,忍不住发散了思维,因为这次的抓捕行动就是由秦深带头的。
在查询到林芳芳在网络上的购票信息后,秦深紧急召开了一次会议,就带着四五个人赶往了宁州,在火车站台蹲点等人,于8月16号晚上八点十六分成功将其抓获,逮捕归案。
之所以对时间记得这么清楚,是因为那天晚上徐蔓一直在队里等着,本来案子查了十来天,该查的地方都差不多查清楚了,只等着犯罪嫌疑人归案调查,队里的事情不忙,她大可以一到点就下班回家,秦深也特别叮嘱了她,让她早点回家,别在队里等结果,大晚上的回去不安全。但这是她头一次接触跨省追人,虽然知道这次行动最不好的情况也就是抓捕失败,秦深他们不会有任何危险,毕竟对方只是一名普通的女性,几个训练有素的刑警难道还会打不过么?可她还是忍不住担心,在队里和其他人等着结果,一直到凌晨才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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